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稅務基本任務是指地方稅務機關負責收集、登記管理、報送、統(tǒng)計分析等各項稅務職能,以及加強與社會各方的溝通協(xié)調、推廣稅收法規(guī)和政策等責任。稅務稽查的范圍主要包括:一是違法案件的偵查,二是納稅義務人及其他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的納稅違法違規(guī)行為的稽查,三是國家財政收支政策措施、稅收地方化等涉及到稅收關系的行政行為的檢查,四是稅收審計,五是稅收訴訟稽查。
稅務稽查不僅僅局限于稅收有關問題的調查和糾正,而且廣泛涉及到經濟社會發(fā)展中的各個方面。通過稽查,為稅務機關能夠進行有效的稅收執(zhí)法和控制稅收違法行為,有效保護國家的財政收入,提高稅收收入的依法性和準確性,促進經濟發(fā)展貢獻良好的社會影響。
拓展:稅務稽查不僅指有關稅收的稽查,而且也可以涉及其他有關方面,如工商信息核實稽查、財政付款核實稽查、收入審查稽查等,對于偵緝案件來說,稅務稽查還具有重要的搜集證據、查核賬務等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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