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資料圖)
8月14日消息,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(fā)布關于優(yōu)化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的通知。通知提出,將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額度。針對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,無房職工未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的,每人每月提取金額上限由700元提高至1400元。針對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,無房職工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及房租發(fā)票的,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,職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由2500元提高至3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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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4日消息,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(fā)布關于優(yōu)化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事項的通知。通知提出,將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額度。針對租賃合同未登記備案的,無房職工未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的,每人每月提取金額上限由700元提高至1400元。針對租賃合同登記備案的,無房職工提供房屋租賃備案憑證及房租發(fā)票的,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積金,職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額度由2500元提高至3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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