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集資和集資詐騙區(qū)別
非法集資和集資詐騙區(qū)別為:
1.行為的目的不同。集資詐騙罪的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資金的目的,包括據(jù)為已有、據(jù)為單位或者他人所有。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行為人主觀上則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,而是通過非法吸收、變相吸收公眾存款而用于營利活動,以牟取暴利。實踐中,判斷行為人是否具有“非法占有”的目的是區(qū)分集資詐騙罪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關鍵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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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行為方式不盡相同。前者是使用詐騙方法,即使用捏造事實、編造謊言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眾財物;而后者則不要求必須使用詐騙方法,哪怕是以真實的方法來吸收公眾存款,也可以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;
3.侵犯的客體不同。前者主要侵犯的是公司財產(chǎn)的所有權,而后者主要侵犯的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,非法集資詐騙的數(shù)額并不是量刑的唯一依據(jù)。
二、集資詐騙罪的追訴時效
找法網(wǎng)提醒您,集資詐騙罪追訴期是二十年,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,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,但在人民檢察院、公安機關、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,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,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。
三、集資詐騙罪能緩刑嗎
集資詐騙罪符合緩刑條件的,能判緩刑。根據(jù)法律規(guī)定,對于被判處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同時犯罪情節(jié)較輕、有悔罪表現(xiàn)、沒有再犯罪的危險、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(qū)沒有重大不良影響的,可以宣告緩刑。
《刑法》第七十二條
對于被判處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,可以宣告緩刑,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、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,應當宣告緩刑:
(一)犯罪情節(jié)較輕;
(二)有悔罪表現(xiàn);
(三)沒有再犯罪的危險;
(四)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(qū)沒有重大不良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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